Wills & Estates

遗产规划要点:关于BC省遗嘱的常见问题解答

📅 April 10, 2025👤 作者: Avid Law (Legal Specialist)
遗产规划要点:关于BC省遗嘱的常见问题解答

关于BC省遗嘱的常见问题:

1. 如果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,其名下的财产将如何分配?

《遗嘱、遗产及继承法》(WESA)管辖不列颠哥伦比亚省(BC省)所有与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务。

如果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,法律将其定义为“无遗嘱死者”(Intestate),并根据默认规则分配财产。

常见的分配规则如下:

  • 有配偶无子女: 如果死者有配偶但没有子女,全部遗产归配偶所有。
  • 有配偶和共同子女: 如果死者有配偶和子女,配偶将优先获得30万加元;如果扣除这30万后仍有剩余资金,配偶将获得剩余部分的一半,另一半由子女均分。
  • 有配偶和非共同子女: 如果死者有配偶和子女,但其中有子女并非该配偶所生,则配偶在所有资产中优先获得15万加元;如果支付完这15万后遗产仍有剩余,配偶将获得剩余资产的一半,另一半由子女均分。
  • 无配偶有子女: 如果没有配偶但有子女,遗产由子女均分。
  • 无配偶无直系后代: 如果没有配偶也没有后代继承人,则全部遗产将归死者的父母所有;如果父母已不在世,则归死者的兄弟姐妹所有,以此类推。

2. 什么是遗嘱中的受托人?我可以指定我的未成年子女作为遗嘱受托人吗?

遗嘱中的受托人,在BC省统称为受托人(Trustee)或执行人(Executor),是负责管理和分配遗产的个人或公司。受托人有责任为死者及其遗嘱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。通常,受托人必须确保死者的遗产按照死者遗嘱的意愿进行分配。

如果死者在遗嘱中指定 A 为遗嘱受托人,那么 A 将拥有死者生前对遗产的所有管理权,并按照死者的遗嘱分配其遗产。这些权力包括但不限于:出租死者的房屋、评估死者财产的价值、出售死者财产以及管理死者名下的公司。

如果唯一的指定受托人 A 在死者去世时仍是未成年人,A 的监护人可以根据《BC省遗产管理法》(BC Estates Act)第134条申请作为替代受托人。如果 A 的监护人未提出申请,法院将指定另一位合适的人选来处理遗嘱。日后,当 A 年满19岁时,法院将恢复 A 执行遗嘱的权利,替代受托人的权力将被撤销。

3. 我已经立了遗嘱。如果我想更改遗嘱内容,该怎么做?

您可以选择签署一份遗嘱附录(Codicil),但最安全的方法是订立一份新遗嘱并销毁原遗嘱。

请勿在未咨询专业律师的情况下直接涂改原遗嘱,因为这极有可能导致遗嘱在执行时产生歧义,甚至被法院裁定为无效。

4. 如果我在中国和加拿大都有资产,该如何订立遗嘱?

中国和加拿大的遗嘱法律规则存在很大差异,因此许多根据中国法律订立的遗嘱在加拿大法律下可能不被接受。为了安全起见,最好的做法是在中国订立一份遗嘱以分配中国的资产,并在加拿大订立另一份遗嘱以分配加拿大的资产。

通常,您可以请加拿大律师在加拿大起草一份遗嘱,并在其中声明该遗嘱仅适用于加拿大资产;然后在中国起草另一份遗嘱,声明该遗嘱仅适用于中国资产。
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歧义和法律风险,请咨询专业的遗产认证律师,分析您的遗嘱分配意愿及法律可行性。